云南投入24亿元加强河湖保护治理
来源:人民法院报 | 作者:蒋朝晖 | 发布时间: 475天前 | 30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云南省日前印发《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,从强化市场主体培育,壮大资源经济、口岸经济、园区经济,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,充分释放内需潜力,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,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共七个方面,提出25条具体举措。


  《政策措施》提出,充分释放内需潜力,积极扩大有效投资。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30亿元,省级财政安排29.4亿元,支持“兴水润滇”工程深入实施。省级财政安排30亿元,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。省级财政安排24亿元,持续加强九大高原湖泊(简称“九湖”)保护治理,开展美丽河湖奖补,支持拉市海、纳帕海、普者黑保护治理等。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。加大充电桩、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,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视情况予以补贴;落实好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。鼓励有条件的州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,鼓励出租车(含网约车、巡游车)、旅游客车、景区用车、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。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,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,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。


 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,全面推进绿美云南建设。统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亿元和省预算内投资3亿元,对全省绿美城市、绿美社区、绿美乡镇、绿美村庄、绿美交通、绿美河湖、绿美校园、绿美园区、绿美景区建设中成效突出的县、市、区进行资金奖补和项目支持。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资金、资源整合力度,加快打造一批典型示范。支持各地引进技术先进、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,打造成规模、有特色的云南苗木品牌,大力发展“绿美+”经济。